2022-07-18 21:48:34
一、律师代理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案件:
1、法律咨询,让您了解最新的交通法律法规、处理办法、调解技巧;
2、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专业合规,直击认定核心问题;
3、分析事故责任,计算赔偿数额,制定理赔方案;
5、参加交通事故赔偿调解谈判,以律师的视角在调解阶段为您解忧,设计最有利于您的赔偿方式;
6、律师专业调查取证,包括车辆资料、个人资料、双方经济能力、公司内部档案等,基于律师的特殊身份,调取对您最有利的证据;
7、全权代理诉讼,免除您来回奔波之苦,让您安心工作又及时了解案件进展进程;
8、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刑事辩护:申请取保候审,评估法律后果,制定解决方案;
9、代理全过程的交通事故和解、调解、诉讼及诉讼财产保全、后期赔偿款执行,力保执行到位
其他参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其他人身损害案件:
1、在商场、酒店、宾馆、餐厅、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进行住宿、消费时受到的一些意外伤害;
2、未成年人在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遭遇的意外伤害。
3、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遇的人身伤害或者致人损害,如农民工在工地受伤;
4、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或者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
5、因为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遭受人身损害或致人损害的;
6、高空坠物、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遭受人身损害或致人损害;
7、因产品缺陷、污染环境、高度危险作业遭受人身损害或致人损害
8、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遭受人身损害或致人损害。
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对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1、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2、违反让行规定的;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4、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有什么要求呢?复核申请程序又是怎样的呢?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是什么?如何计算?
(一)赔偿范围
一般伤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服务费
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
致死的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金、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支出
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二)计算方法
1、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医生认为必要的费用,以医院开具的发票所载金额为准。
2、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
①误工时间:A.无鉴定:住院时间+病假时间(医嘱)
B.有鉴定:伤残或三期鉴定中的休息时间为准
C.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②收入:A.按固定收入计
B.无固定收入按其最近平均三年收入计
C.或者参照受诉法院地相同或相近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
3、护理费:
①一般情况:30元/天×护理期限
②家属护理: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数×护理期限
A.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计。
B.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请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
C.住院期间有发票的依发票计。
D.护理人数原则上上为一人,遵医嘱。
E.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F.未成年人需要护理的、或者遵医嘱需要家属护理的,可家属护理。
4、交通费:计算方法为凭据,为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原因、就医、转院、复诊所产生的费用。
5、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6、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住院时间
7、必要的营养费:20-40元/天×营养期限
8、物损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坏的车辆、衣物,手机等财物的损失。以实际损失计。
9、鉴定费:凭票据
10、律师服务费:凭票据
11、残疾赔偿金
计算方法:受诉法院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非农业户口)/农村居民纯收入(农业户口)×20年×伤残等级系数
A. 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纯收入:以每年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B.20年:60周岁以下为20年。若伤者60周岁以上,有一年减一年;75岁以上,为5年。
C.伤残等级系数:十级伤残为10%(2年)、九级20%(4年)、八级30%(6年)……一级100%(20年),即每增加一级伤残系数增加10%。
多个伤残等级的,增加一处伤残等级为五级(含五级)以上,增加比例为10%(即增加两年赔偿),增加一处伤残等级为六级(含六级)以下,增加比例为5%(即增加一年赔偿),符合多处伤残的增加赔偿比例最多为10%。(此标准为保险公司掌握的标准,调解时可以作为依据,但到法院标准没有这样高。)
12、残疾辅助器具费:
计算方法: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有特殊需要的,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1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14、被扶养人生活费:适用对象: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计算方法:受诉法院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非农业)/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业)×年数÷抚养义务人数
A.受诉法院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非农业)/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业):以每年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B.年数: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收入的,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的,有一年减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C. 抚养义务人数:法定的抚养义务人,比如父母、子女等。
15、死亡补偿金:受诉法院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非农业户口)/农村居民纯收入(农业户口)×20年
A. 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纯收入:以每年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B.20年:60周岁以下为20年。若伤者60周岁以上,有一年减一年;75岁以上,为5年。
16.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
A.误工费:一般赔偿三个人一个月的误工费;B.住宿费:60元一天;C.交通费:实际发生
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
在肇事双方各自应付的责任和应予赔偿的项目确定以后,就需要向受伤者支付赔款。注意:在向对方支付赔款的同时一定要拿回相关的单证,否则就不要付钱,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不同的赔偿项目所 需要的单证如下: 医疗费:需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 误工费:要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可在诊断证明上写清)、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交通费:需要提供车票。 残疾补助费:需要提供残疾证明。 死亡补偿费: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四、交通事故中如何证明农村公民的“城镇标准”?
2006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一庭字第25号)中称: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的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司法实践中,认定标准是“在城镇居住超过一年”和“有固定收入”两个必要条件。要证明你的城镇标准,例如书面劳动合同外,可以提供住房证明、缴费证明、小孩上学证明,或者由房东开具证明并出庭作证,一般法院都会采纳。还有可以找到一起务工的老乡帮助证明,并提供其在城镇开户银行的账目流水(凭身份证有开户行打印并盖章)。这种证据,一般的法院也会认可。所以,在城镇务工的农村公民需要随时准备能够证明自己“城镇居民”身份的凭据,例如居住证、租房合同、房租收据、缴费票据、小孩上学证明、购物发票(经常逛超市的发票,十二个以上可以起到证明作用,每月逛一次超市不算多)、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工资卡、银行流水、书信或快递地址,都可以起到证据作用。总之,只要与金钱有关的证据,还是保存为好。
五、打交通事故索赔官司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一般自治疗终结之日起算。
交通事故如果不涉及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2.起诉时注意申请才财产保全
由于诉讼过程耗时较长,肇事方可能在诉讼过程中将肇事车辆转移过户,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况,受害者的权益难以保障,因此,在起诉的时候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保证判决能够得到更好的执行.
3.申请先于执行.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在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
4.选择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和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而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所以受害人应当向赔偿标准高的管辖法院起诉.
5.注意相关证据的保存。
证据是诉讼的关键。笔者建议,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委托律师来代理索赔,可能你的索赔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六、上海市2016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元)
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541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962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05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6946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152
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60周岁 及以下:1059240
61—75周岁:52962×年限
75周岁以上:264810
死亡赔偿金
(农村居民)
60周岁 及以下:464100
61—75周岁:23205×年限
75周岁以上:116025
被抚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
36946×年限
农村居民
16152×年限
丧葬费:32708.5
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
52962×20×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
23205×20×伤残等级系数
住院伙食补助费:20×天
营养费:20~40×天
住宿费:60×天
七、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之双重赔偿问题
有些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这无疑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主张了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受害者还有权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权利。
法律适用: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第六款中规定的条件发上交通事故且可以认定工伤的可以获得双赔。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 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 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注意事项: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单位提出要在1个月内,如果是劳动者个人提出在发生工伤事故1年内提出。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时间是1年。如果这些期限错过有可能影响正常维权。